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禁毒社会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GZSF2018-09C
- 2019-01-14
广州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禁毒社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ZSF2018-09C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月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禁毒社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禁毒社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GZSF2018-09C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禁毒社会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
5. 采购预算:339000.00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参数及要求)
采购明细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禁毒社会服务项目 |
一年 |
339000.00元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部分)。
7. 供应商资格:
7.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2.服务商业务范围:从事社会服务或禁毒服务等相关内容;(须提供相关业务范围的证明文件)
7.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7.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7.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 五个工作日,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到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城成汇街2号1407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因代理工作岗位原因,投标报名前请先提前电话联系)。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6)服务商经营范围:从事社会服务或禁毒服务等相关内容;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9.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0.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至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城成汇街2号1407房。
12.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城成汇街2号1407房
14.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14.1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14.2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15.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5.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5.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306、308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1521747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