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书记项目——党建文化一条街建设项目
- 招标编号:GZSF2018-03C
- 2018-12-19
榄核镇书记项目——党建文化一条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榄核镇书记项目——党建文化一条街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GZSF2018-03C】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
1、采购项目编号:GZSF2018-03C
2、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书记项目——党建文化一条街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根据市要求,紧紧围绕榄核镇“绿色生态立镇,星海文化兴镇”的发展定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建促发展、促民生,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建设“书记项目--党建文化一条街”。
4、最高限价:23.5万元
5、服务期限:40日历天
6、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7、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8、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以下许可范围: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提供工商截图复印件)。
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城成汇街2号1407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因代理工作岗位原因,投标报名前请先提前电话联系)。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以下许可范围: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提供工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6)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注: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本司只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城成汇街2号1407房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0-84929328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306、308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15217473043
八、发布媒体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