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37662595
微信扫一扫,马上分享!
×

您的位置:

江海街道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 比选公告

  • 招标编号:SF2023FB1019
  • 2023-10-19

江海街道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

比选公告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江海街道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江海街道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

  2. 项目编号:SF2023FB1019

3. 项目预算:8.1167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5.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备注

1-1

江海街道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

1(项)

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81167.00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已投标登记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3.请将登记资料(①按照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②若购买公开比选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公开比选文件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2208366062@qq.com),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里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的登记资料,公开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料发送后,供应商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电话:13729862007),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点00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9:30-10:00)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市海珠区公共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uifenggroup.com)】等媒体上公布,相关公告(比选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

  联系方式:陈工  13729862007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