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装修工程邀请公告
- 招标编号:
- 2023-04-07
大沙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装修工程邀请公告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大沙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名录中的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禾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名城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大沙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装修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
4.工程投资额:大沙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装修工程总造价为 757285.96 元,其中建安费为 679271.62元。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79271.62元
二、项目内容
1.工程概况:大沙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装修工程分为两个子项目分别是大沙街道司法所装修和大沙街道综治中心及军人服务站装修工程,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拆除原有天棚,新装天棚,内墙面刷漆,楼地面贴砖等。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已经颁布正在实施的有关建筑行业现行的规范、规定、技术标准等,并应通过审批部门批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均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近1个月(即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如因当地政策条件无法开具近期社保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本单位近1个月(即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如因当地政策条件无法开具近期社保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8.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市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单位需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名录中的单位;
11.已收到并接受招标人的邀请。
四、报价方式
本项目须报总价与下浮率,格式详见附件一(需做单项工程的报价,报价清单需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合理最低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参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文件标准计算后再乘以(1-招标代理中标下浮率10.00%)计算收取,专家劳务费按实际发生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支付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如下
1、投标书封面、目录(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
2、报价书(详见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资质及证明文件(按标人合格条件要求提供资料);
5、确认函(详见附件二)(原件不装订,投标时另外交);
注意:投标书一式三份,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法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09:30~10:0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八、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p.gov.cn)、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uifenggroup.com/index.html)。
九、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2398102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92220816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