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海南联社自来水改造工程和截污纳管不同槽部分路面恢复工程检验检测服务 询比公告
- 招标编号:LWZN-SFZB20210817001
- 2021-08-26
荔湾区海南联社自来水改造工程和截污纳管不同槽部分路面恢复工程检验检测服务
询比公告
根据穗荔农水管[2021]26号文批准,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海南联社自来水改造工程和截污纳管不同槽部分路面恢复工程检验检测服务单位,现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及代建单位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询比,在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海南联社自来水改造工程和截污纳管不同槽部分路面恢复工程检验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LWZN-SFZB20210817001
1.2建设地点:荔湾区中南街海南联社
1.3项目概况:荔湾区中南街海南联社自来水改造工程和截污纳管不同槽部分路面恢复工程的新建路面。共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约27085㎡。
1.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68.0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49.19万元。项目由区财政出资。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2.1服务内容
1)第三方检测承担对工程进场材料进行检测和对工程质量具有监控作用的现场检测,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安全性能的抽样检测,由水务工程主管部门、质监部门要求的、业主指定的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以及作为竣工验收依据的等检测项目。主要检测内容包括进场材料检测、现场回填压实度、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修复等检测服务,以及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2)服务范围除上述工程检测工作外,包括不限于: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2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备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必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且在有效期内,或承诺在中选后开展工作前完成系统备案(格式自拟);
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四.服务费用计取
4.1最高报价限价:8.49万元。
4.2报价要求: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0%,检验检测费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检测收费规定基础上报价单位执行报价下浮率。
4.3检验检测费结算最终以相关单位评审结果为计费基数,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应类别计费标准收取。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机构。
六.投标登记及领取询比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登记和领取询比文件时间: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可在2021年8月27日9时30分至2021年8月31日17时00分,将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登记,邮箱地址:248606765@qq.com。投标登记的同时发放询比文件,询比文件及参考资料500元/份(以转账的方式递交),售后不退。
6.1.1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
6.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未进行登记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七.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1502420
代建单位: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521319586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
联系人: 阮小姐
联系电话:13825423811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