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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街沙步涌、金紫涌、宏岗河等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南岗街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GZSF-2021102
  • 2021-06-15

南岗街沙步涌、金紫涌、宏岗河等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南岗街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岗街沙步涌、金紫涌、宏岗河等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南岗街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会议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F-2021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岗街沙步涌、金紫涌、宏岗河等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南岗街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最高投标限价:子包1:206499.23元;子包2:574911.74元;子包3339813.42 (费用从六月低开始计算)

四、采购类型:服务类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服务期

子包1

沙步涌(出口段)、沙步涌(黄埔东路至沙步一横路)、沙涌(南岗街段)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

人民币206499.23

202161日至2022531日。其中61日至本次中标单位接收日期间的管养期,由原管养单位按原约定延期管养,费用按原约定在本项目各子包中交割。

子包2

金紫涌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

人民币574911.74

子包3

宏岗河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

人民币339813.4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子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子包。各子包选投不兼中。项目按(子包1)→(子包2)→(子包3)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同时参与3个子包的投标,在子包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2、子包3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2、子包3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个子包则推荐除已被其他子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中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如同时参与3个子包的投标,须按子包分别制作并封装投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机构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投标机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投标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机构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的其他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交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关资料,若需提供证明文件的资料,只需提供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616日至20216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获取采购文件(疫情期间可联系代理线上报名(疫情期间可联系代理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1415935798@qq.com,确认后交费完成报名),每套采购文件为人民币300.00/子包,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公告期限: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780900分至2021年78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809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会议室

4、公告期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p.gov.cn)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suifenggroup.com/)等媒体发布。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59204775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凯城华庭商务中心3层306房

联系人:叶静

联系电话:18922208165


发布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