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水利审批技术审查和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编号:GZSF-X20201120
- 2020-12-11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水利审批技术审查和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水利审批技术审查和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递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F-X20201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水利审批技术审查和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品目:C11 水利管理服务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851000.00元
五、服务期:1年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南沙区2021年度水利(包括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初步设计等)技术审查和咨询服务工作,详细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进行响应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时须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则提供2020年任意月的财务报表;2020年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3、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报价。(须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料
注: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凡不提供原件的一律不予以接受报名;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资料须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进行判定。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疫情期间可联系代理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290216125@qq.com,确认后交费完成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时30分(注提前30分钟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
十一、磋商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
十三、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理机构):韦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
联系电话:020-37662651
联系人(采购人):刘工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行政服务中心e栋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20-39054626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7662651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